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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365365娱乐场站管理办法(试行)

08-05

bt365365娱乐场站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bt365365娱乐场站(以下简称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水平,确保网站安全、快捷、高效运行,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使网站能够更好的服务大众,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网站管理的宗旨是: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发挥网站在提升社会组织能力建设、规范行为;加强社会组织与党和政府之间联系沟通、互利合作;反映社会组织诉求、维护权益的平台作用。

  第三条  网站是宁夏社会组织总会通过互联网络向社会进行信息传播的重要媒体,是宁夏社会组织总会进行信息披露的唯一网站。

第二章  组织和管理

  第四条  bt365365娱乐场站由宁夏民政厅监管,宁夏社会组织总会主办。总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网站的建设、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

  第五条  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自治区出台的有关社会组织的重大政策、措施等,并设置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政策专题;

  (二)自治区社会组织有关重要新闻、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等;

  (三)各种公告、通知、通报等;

  (四)社会组织相关业务数据;

  (五)社会组织工作动态;

  (六)其他省、市社会组织先进经验交流;

  (七)社会组织诉求、意愿。

  第六条  总会办公室负责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内容更新、运行状况监测等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网站运行的策划;网站工作人员的选定与管理;版面调整、栏目内容审查;对外发布协会动态信息,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对网站内容进行修改、删除或调整。

  第七条  总会办公室指定专人担任网站管理员,网站管理员的具体工作职责是:

  (一)协助办公室具体从事本办法第六条所述工作内容;

  (二)通过自编、报送、政策文件获取、网上搜索等方式获得,并发布或转载相关信息;

  (三)经常查看总会网站所设电子信箱,刊登社会组织动态信息;

  (四)其他应由网络管理员从事转载的工作。

  第八条  网站建设和管理应坚持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九条  网站的信息发布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及时,防止重大信息缺失、滞后。

  第十条  网站不得发布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一条  网站栏目设立或变更应经民间组织管理局和总会办公室共同提出意见,报民政厅分管领导批准。

第三章  信息发布流程

  第十二条  网站信息不得包含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三条  民间组织管理局上传网站的有关文件、信息等,需经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核签字后,由网络管理员发布。

  总会组织机构、章程、规章制度、人事任免、通知公告、财务报告等文件由会长或执行会长审签;总会新闻、工作动态类、业务类、经验交流类、会员单位等信息由秘书长审定后,由网络管理员发布。

  各市县(区)民政部门和各社会组织需要上传的有关资料和信息需经各单位负责人审核把关后,经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审批,由网络管理员发布。

第四章  安全保密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公开的事项不得上网,载有秘密(含秘密级以上)信息不得上网。

  第十五条  网站电子邮箱不得传输任何带有密级的文件和有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保密内容的资料。

  第十六条  网站管理员要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加强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对网站系统的安全进行实时监控。网站内容定期进行备份,妥善保管,对相应操作系统和应用系统适时进行安全保护。

第五章  奖励和处罚

  第十七条  总会办公室要建立完善网络管理机制,建立奖惩制度,定期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总会给予表彰:

  (一)信息报送及时,数量较多、质量较好的;

  (二)信息反映的焦点、热点问题引起业界广泛关注的;

  (三)重视网站建设,对网站管理工作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并且被采用实施的。

  第十八条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总会给予通报批评:

  (一)报送内容虚假或有较多错误,产生不良影响的;

  (二)影响网站形象的其他不良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宁夏社会组织总会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宁夏社会组织总会

                         2014年8月5日

监管: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主办:宁夏社会组织总会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176号 维护管理:宁夏社会组织总会
邮编:750001 电话:(0951)5026495 5026475